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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结合”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遵循

时间:2022-07-12 18:34:59 编辑:本站

摘要:始终坚持做到“两个结合”,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遵循,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我党百年奋斗史,我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不懈努力。新时代,我党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主题词:我国人权事业;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文章强调,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尊重和保障人权是贯穿我党百年奋斗史的主题主线,我党一直紧密地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不懈努力。新时代,我党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始终坚持做到“两个结合”,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遵循。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这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重要的理论遵循,正是基于上述理论指引,我党开辟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第一,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我们党的理论指南和行动纲领,我们党依靠她来确立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并且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呵护人的生命、价值、尊严,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马克思、恩格斯对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的历史进步意义给予肯定,同时也对其否定人权的社会性、历史性、阶级性进行了彻底批判。马克思指出,“个体是社会存在物”,“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人已经不再是人的奴隶,而变成了物的奴隶”;“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十月革命向全世界宣告崭新的社会制度由理想变为现实,开辟了人类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新时代,使马克思列宁主义传遍世界。十月革命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中国进步知识分子在传播马克思主义方面受益匪浅,完成了世界观的转变,成为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知识分子,通过学习研究马列主义、研究十月革命完成思想上的锐变,自觉地把马列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进而积极组织进步团体,大量发行刊物,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俄国十月革命;在同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斗争中积极传播马克思主义,廓清了理论误区,开辟了前进道路;探索出来了传播马克思主义同开展工人运动相结合的正确道路,许多有共产主义觉悟的知识分子深入工人群众中去宣传马克思主义,推动工人运动高潮迭起,中国工人阶级成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缔造了中国共产党。直面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民族危难,我党自建党之日起高举“争民主、争人权”旗帜,诠释了救国救民、争取人权的政治主张。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不懈努力的斗争史,牢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使得中国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命运主人,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其他各项基本权利保障不断向前推进。

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共产党宣言》是一部科学洞见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经典著作,秉持人民立场、为人民大众谋利益、为全人类谋解放的宗旨,是第一次全面阐述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的伟大著作,深刻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深刻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品格、政治立场与崇高理想及其革命纲领、国际主义精神。她是一个内容丰富的理论宝库,是中国共产党不断从中汲取思想营养的源泉。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领导核心 ,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生存权是首要人权的观点出发 ,深刻分析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点 ,指出争取国家独立权和人民民主权是中国近代两大历史任务 ,而国家独立权又是首要人权。由于中国没有西方的民主制度形式 ,不具备用和平方式向统治者争人权的条件 ,因此必须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 ,用革命暴力手段向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夺取人权。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领导人民成功地实现了国家独立权 ,从而完成了马克思主义人权发展史上新的历史性飞跃。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党宣言》精神的忠实传人,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我们党开辟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都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

第二,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中华文化历来强调对人的尊重和关怀,孔子的“古之为政,爱人为大”,孟子的“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荀子的人“最为天下贵”,墨子的“兼相爱”,都强调人的自身价值。古人还说:“万物之中,以人为贵。”“济大事者,必以人为本。”“理天下者,以人为本。”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心的向背是关乎得天下与失天下的关键问题。人民放在第一位,国家其次,君在最后。孟子认为君主应以爱护人民为先,为政者要保障人民权利。孟子赞同若君主无道,人民有权推翻政权。孟子提出了争取民心、尊贤任能的主张。“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为了得天下,必须得民、得民心,而民心之所向,在于他们的愿望、需求能够得到实现。只有实行仁政、摒除霸道,才能做到这一点。“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德治思想,发展为仁政学说,成为其政治思想的核心。孟子的政治论,是以仁政为内容的王道,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比作父母对子女的关系,主张统治者应该像父母一样关心人民的疾苦,人民应该像对待父母一样去亲近、服侍统治者。民本思想是从春秋时期重民轻神的思想发展而来的。“夫仁政,必自经界始”。孟子主张,“亲亲而仁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仁政概括为亲民、用贤良、尊人权、同情心、杀无道之者也是仁且是最大的仁。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牢固地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根本指导思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是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找源头活水。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眉山考察三苏祠时指出,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思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滴水可以见太阳,一个三苏祠可以看出我们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我们说要坚定文化自信,中国有‘三苏’,这就是一个重要例证。”我们要虚心借鉴古代圣贤们的悯民情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推动人权事业进步。古代圣贤们身体力行的悯民情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中华文明之血脉与根本。这是一条历史主线,也是为中国古代贤明睿智的历代政治家、思想家与先贤大师们共同主张的执政理念。悯民情怀、悯农情结可以归结为民本思想,这是相对于君本(国本)、官本而言,主要表现为重民、贵民、安民、恤民、爱民等。

民本思想肇始于夏商周时期,发展于春秋战国时期,定型于汉代,此后历朝历代虽有所演变,然而其思想主旨始终没有变化。先秦儒学的民本思想主要体现为孔子的"为政以德"、孟子的"民贵君轻"和荀子的"君舟民水"。民本思想一直是儒家学派的重要组成部分。宋代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 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士大夫精神感人至深,“监泰州西溪镇盐仓”(1022年),“遗德在民”, 兴化人“永久弗忘”。作为“扬州八怪”的杰出代表, 郑板桥诗、书、画“三绝”的高超成就, 是其民本思想的真实流露,归纳为忧民、农夫第一、务本勤民、泽加于民、扶危济困、教子忠厚、画慰劳人等。

总结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就是积极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我国人权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平等共享人权,坚持以系统性思维谋划人权建设,推进各类人权全面发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人权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是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普惠性人权。我们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切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始终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从我国国情和人民要求出发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人权。始终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发展中使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始终坚持依法保障人权。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障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权利,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始终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发展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各国都有权利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不同文明、不同国家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交流、相互借鉴。我们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积极参与包括人权在内的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三,新时代我们党继续发展人权事业的使命与担当

如果说,《共产党宣言》是一部科学洞见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充满斗争精神、批判精神、革命精神的经典著作,是一部秉持人民立场、为人民大众谋利益、为全人类谋解放的经典著作,那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而诞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引领中国、影响世界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旗帜和精神旗帜,也是指导我国人权事业进步发展的重要遵循和理论指南。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人民立足“两个大局”、推进“两个革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生动展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连同第一、二卷,集中反映了党的创新理论的科学体系、发展脉络、主要内容,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权威、最系统、最鲜活的原著原典。这部重要著作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理论和实践,贯穿其中的要点是弘扬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彰显了人民至上、崇高信仰、历史自觉、问题导向、斗争精神、天下情怀等要点,贯通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大国外交的全过程,贯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各方面,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理论创造、实践探索、政治品格的集中体现。

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开创历史伟业,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是从人民中走出来的、对人民怀有真挚感情和强烈责任感的人民领袖,无论是在基层、地方工作,还是在中央工作,都始终把人民挂在心头、念在心里。“人民”二字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具有基础性、根本性的地位和作用,人民至上是理论基点、价值支点、实践原点,也是治国理政的出发点、落脚点。从这个意义上,这一思想的实质就是“人民至上论”“人民幸福论”。把一切为了人民作为执政兴邦和发展人权事业的根本价值取向。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永恒课题和终身课题,强调“我们党来自于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是党的初心,也是党的恒心”;“我们的目标很宏伟,但也很朴素,归根结底就是让全体中国人都过上更好的日子”。无论是打赢脱贫攻坚战,还是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无论是推进健康中国、平安中国、美丽中国建设,还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习近平总书记都对人民利益尽心尽责,对百姓冷暖念兹在兹,彰显着“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使命担当,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的真挚情怀。把一切依靠人民作为创造历史伟业的根本动力源泉。当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归根结底都是人民创造的。“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必须贯彻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是我党我国人权事业进步发展的逻辑起点和理论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我们党隆重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上发表重要讲话,宣示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的信仰信念,展现党和人民志不改、道不变的意志决心。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富有理论定力、实践伟力、时代魅力的根源。

中国梦就是人民梦就是人权梦。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党在高度自觉中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就是通过不断改善民生、发展民权,进而努力实现人民对于高品质幸福生活的美好期盼。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地指出要胸怀“两个大局”,将其作为“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揭示了对历史方位、历史进程的清醒把握。在“两个大局”交织奔涌的历史洪流中,科学识变应变,抓住历史机遇,实现历史跃升。洞察中华民族的历史命运及其背后的历史规律,阐明当今时代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历史使命,彰显责任担当,找到了整体推进发展中国人权事业、不断聚合凝聚人心、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最大公约数和最大同心圆。

新时代发展人权事业,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高发展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生活品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针对问题短板深化改革,健全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对策,出台政策,坚决杜绝因司法不公而造成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事情发生,严肃查处并坚决追责唐山黑社会霸凌、郑州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等侵权事件,严肃开展夏季治安秩序整治行动,创建优良社会治安秩序,迎接二十大的胜利召开。深入弘扬正确人权观。多措并举,深入宣传普及人权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全社会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人权教育,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人员,如公安、法院、检察、民政、社保、卫健、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的人权知识培训。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促进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更有保障。加强人权理论研究及其人权智库建设,加强我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出重大创新成果,推出一批理论扎实、学术精湛、熟悉国际规则、会讲中国人权故事的高端人权专家。积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充分发挥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等作用,增强国际人权机构的影响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积极开展国际人权斗争。规范人权评价标准,不搞双重标准,不把人权当作干涉别国内政的政治工具。讲好中国人权故事,表达形象化,增强感染力。占据人权道义制高点,凝聚国际人权共识。

新时代发展人权事业需要弘扬斗争精神,体现在战时、也体现在平时。我们要以奋发有为、拼搏奋斗的姿态立足岗位、干事创业,众志成城守护和创造美好生活,发展中国人权事业。与时代同步伐,与人民共命运是马克思主义人权学说永葆生机活力的奥妙所在,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以新的时代内涵。聚焦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全局性战略问题、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解决问题提供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吸收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续写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新篇章。

(作者周顺忠系公安部智库研究员教授、人大博士、中央编译局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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